我的祖母要洗衣服,管理小孩,预备饭菜,纺纱,养小鸡,做乳皮乳清黄油腌菜等,太忙碌了,没有工夫再去想别的事情。有时候在晚上我们围了炉火坐着,她常给我们讲那住在野上的狼的故事。我极想去一见那个狼,使我们心惊肉颤的故事的主人公,但我终于不曾去。亲爱的祖母,我蒙你不少的恩惠;这是在你的膝兜上,我得到初次烦恼的慰藉。你传给我好些你的身体的壮健,好些耐劳的性质;但是你的确不曾给我那爱昆虫的性情。
我的父母也都不曾给我这个。母亲是全然不识字的,父亲幼时进过学校,略略知道读书写字,但是谋生太忙了,更顾不到别的事情。他看见我在软木塞上钉住一个昆虫的时候,头上重重的凿上一二下,那便是我所得到的所有的奖励了。
但是我开始观察,开始研究万物,在我还是婴孩的时候。我的这个倾向的最初的记忆,说起来颇有趣味。五六岁的时候,有一天,我站在田庄前面的原野上,穿着一个污染的粗呢衫,披拂到我裸露的脚跟:我又记得那手巾用一条绳挂在我的腰间,——一块手巾,我惭愧的说,时常遗失,用了我的袖底替代。
我的脸向着太阳。煊赫的光辉使我眩惑了。便是飞蛾也没有这样的为灯光所诱引罢。我站在那里,对自己发问。我用了什么去享受这光辉,用我的嘴还是用我的眼睛呢?读者,请不要笑:这乃是真的科学的好奇心。我大张着嘴,闭了眼睛,那光辉不见了。我张开眼睛,闭了嘴:那光辉再现出来了。我重试一次,得着同一的结果。这问题是解决了;我从归纳法上得来,我是用眼睛看见太阳了。啊,怎样的一个大发见呵!当天晚上我把这件事告诉家里的人知道。祖母很亲爱的微笑我的淳朴,别人听了都哄笑起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