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实上说,宁和才是“丁男”,宁德华是“中男”,这是什么意思呢?
依照唐律,不管男女,刚出生的孩子为“黄”,年满四岁叫“小”,年满十六岁为“中”,年满二十一岁为“丁”,年满六十岁为“老”。核对登记人口的年龄,这样的写法没有任何问题。
就在这时,里正突然又发问:“宁德华的身体倍儿棒,怎么是‘废疾’?”
对现代人来说,这是个新词汇。唐朝政府把残疾分成了三个等级:眼睛瞎了一只、手指缺少两个、大脖子病、耳朵失聪之类,称为“残疾”;腿脚折断一只、侏儒病、痴哑病之类,称为“废疾”;双眼全瞎、两只腿脚全部折断、神经癫狂之类,称为“笃疾”。
经过里正核验,宁德华去年干农活的时候,不小心把眼睛弄瞎了一只,应当属于残疾,而不是废疾,于是里正会在手实上重新注明。
可以说里正很无情,可他也是依法办事。在古代,成年男丁要承担国家的徭役赋税,有的家庭为了逃税,或者逃避兵役,可能会瞒报信息。安史之乱期间,政府会强行征兵,如果父母把儿子送到战场,可能就意味着与儿子永别,因此,很多父母会故意折断儿子的胳膊或腿,让他成为残疾,宁愿养他一辈子,也不愿让他被拉上战场送命。